土耳其修改外国人在土停留期有关规定
2012/01/28
    日前,土耳其驻华使馆照会外交部领事司,土内阁2011年10月通过法令,修改外国人在土停留期有关规定,将外国人在土停留时间改为“180天内不超过90天”,2012年2月1日生效。此规定亦适用于免签证护照持有人,免签人员在入境口岸由土方加盖签证章以确定入境时间。对免签时限和签证有效期不足90天者,如有需要,可在土境内申请延期至9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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